0898-08980898
浏览次数:644 时间:2024-11-08 11:56:01
新的《旅行社条例》将对旅行社和游客不作严苛约束近日,国家旅游局将《旅行社条例》和《中国公民探亲旅游管理办法》拆分修改为《旅行社条例(修改草案送审稿)》,并向社会公开发表印发。新的《条例》将对旅游购物等旅行社强制游客消费的不道德展开规范,并约束游客的不文明不道德。业内人士回应,此次两法规合一,不利于确保旅行社和游客的利益。近年来,“零团费”“低价团”杜绝了一系列旅游消费纠纷。
中青旅(20.220, 0.00, 0.00%)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质监合规部总监、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研究会理事李广指出,新的《条例》未来将会解决问题这一老大难问题。新的《条例》规定,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决定旅游者参与购物活动、自行收费旅游项目,或者旅游者购物消费,以贿款、佣金、人头费或者奖励酬劳等名义,提供涉及经营者给与的财物;旅行社可以登录购物场所和自行收费项目,但要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获得签署表示同意;旅行社不得因为旅游者不表示同意参与而拒绝接受签订合同或提升费用。另外,旅游者在活动中有拒绝接受权和答应权,对于不参与涉及活动的旅游者,旅行社要合理安排其行程。
据新的《条例》规定,旅行社如违背,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完结后30日内,就其所购物品和参与自行收费旅游项目费用,拒绝旅行社为其办理退款并先行拨付退款货款、归还自行收费旅游项目的费用。但同时,游客也要留意保有好购物发票等涉及证据。对于缴纳出境旅游者“以防逗留保证金”的作法,新的《条例》也具体,出境社、边境社不得以缴纳现金或者向任何单位和个人账户的方式,拒绝旅游者获取出境旅游确保。
出境社、边境社可以通过与旅游者、金融机构签定书面协议等方式,具体旅游者出境旅游确保的范围、金额、期限和责任等内容。新的《条例》还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有违法行为或者相当严重不文明不道德的,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将旅游者的涉及信息划入不文明不道德记录,向社会发布,并向公安、海关、检验检疫、边检、交通、金融等部门和机构、行业的组织及有关经营者通报。有关部门和机构、行业的组织、经营者可根据职责权限在联合报系统中记录,以及采行在一定期限内容许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参与团队旅游、搭乘航班等惩戒措施。
此外,针对在线旅游日益沦为滋扰“重灾区”,新的《条例》认为,旅游者在网络交易平台议定包价旅游合约与旅行社产生纠纷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应帮助解决问题,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坚称或者应知旅行社业务经营者利用其平台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并未采行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经营者分担连带责任。
本文来源:365平台官方版下载-www.jinbang.org